—2015年3月 日在邻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伦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创特色、强管理、树形象、争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中蝉联第一名,喜获“三连冠”,谱写了邻水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成效突出
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制定《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参与、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为邻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3件 5人,起诉6件8人,依法对甘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快捕快诉,确保了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妥善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众型犯罪案件,批捕6件11人,起诉10件28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成功化解一起24年信访积案。
全力维护民生民利。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5件12人,起诉26件32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惩治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注重对刑事被害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57000元。持续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深入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主动了解群众诉求,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实效不断增强。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依法批捕、起诉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等新型犯罪3件4人。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附条件不起诉并纳入社区帮教考察,对6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决定的释法说理工作,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释法说理、理顺情绪、消除矛盾的过程。建立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地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稳定坚实有力
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85件469人,批准逮捕206件3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5件545人,提起公诉313件474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1件44人,起诉44件58人;批捕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73件102人,起诉97件159人;批捕组织、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涉黄涉赌案件4件10人,起诉10件31人;批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63件112人,起诉60件104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7人。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轻处理。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11件,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的被告人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有效减少社会对抗。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力度空前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依托侦查一体化机制,构建大反贪、大侦查格局,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件15人,立案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5%。其中,查办科级领导干部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0%;大案14件,大案率100%,其中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1件1人, 200万元以上的1件1人;现已提起公诉11件1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3件16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14年办案数量、追赃挽损均创建院以来的新高;案件质量做到了“无一件错案,无一例投诉,无一起事故”。典型案例有广安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驾驶员贾亚东受贿250余万元、行贿60万元案以及邻水县椿木乡原党委书记余波受贿、贪污34万余元案。
着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突出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全年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2件4人,侦查终结2件4人,提起公诉3件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件2人。如立案查处了邻水县葛麻湾煤矿死亡4人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原四海乡驻矿安监员包中华、邻水县煤炭局原包矿监管员夏平安玩忽职守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侦防一体,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同部署、同安排。结合办案认真剖析发案原因,帮助发案单位建制堵漏,共发出检察建议10份,协助发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30余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对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实施重点预防,提供法律咨询和跟踪监督。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推进落实廉政准入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到县地税局、教育局等单位上警示教育课5次。认真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县委、人大并送政府、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得到县委隆席书记的批示。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效果凸显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2人。加强对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的审查,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29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依法监督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发出检察意见书10份、量刑建议165份。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415件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评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监管活动实行适时、动态监督,确保看守所全年无被监管人死亡、脱逃等事故发生;纠正监管场所违法4件4人;纠正监外执行违法30件30人,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对6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缓刑犯提请收监执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继续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履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刑事羁押期限监督等新增监督职责,着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方式。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对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均获法院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对经审查认为裁判正确的4件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采取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展板等形式,公开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和重要工作部署;开通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实时更新工作动态;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布重大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及生效法律文书。全年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5条,程序性信息230条,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45份。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获得高票通过;强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拟不起诉案件和参与案件回访考察5件;聘请特约检察员对6件拟作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听庭评议3次;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整改落实。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有关规定,对8件职务犯罪案件报请市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办理的14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对办案实行流程监控、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强化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严格管理监督,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转变作风,纯洁队伍。强化技能培训,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8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岗位技能培训300余人次,夯实基础,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加强典型培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14年我院集体获得县级以上表彰12次,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30人次。其中,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控申接待室被省检察院表彰为“省级文明接待室”,法警大队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我院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和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
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少数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案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强;三是执法公信力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差距,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依然存在。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邻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总体布局,找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文明等违法犯罪的监督力度,在依法打击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起诉等工作,监督纠正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把群众关注点作为工作着力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注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侵犯人权等违法行为;更加注重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大格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更加注重结合司法办案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和反腐倡廉制度完善。
二、围绕推进平安邻水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依法严惩暴力、邪教和黄赌毒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促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围绕反腐倡廉新要求,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坚决查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既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围绕实现公平正义,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解决司法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强化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律师的执业权利,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牢固树立过程、结果、执行“三位一体”的诉讼监督理念,扎实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
五、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更加有效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任务和要求,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五个邻水”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