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通报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1-06-08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扎实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本院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布,请广大群众监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思想发动,增强自查自纠内力

    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继续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有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两项工作,坚持每周二晚上和每周四下午进行集中学习,持续开展“四项教育”,通过学习引导干警增强政治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把“五必谈”作为查纠整改环节的基础手段,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争取主动。通过分层谈、分人谈、分事谈等方式,提升谈话效果。全覆盖开展3轮谈心谈话共计229人次,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173条。三是强力开展政策宣讲。通过政策宣讲会、政策专题解读会等形式,深度解读各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7次,明晰从宽与从严的界限与适用情形,释放“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信号,引导有问题的干警珍惜机会,抓住政策红利。

    二、坚持动真碰硬,增强问题查纠实效

    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既查外病又查内病,既查病灶又查病因,确保见人见事。一是个人主动“查”。围绕“六大顽瘴痼疾”,组织干警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3轮,重点关注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等重点人员填报情况,在编在职干警自查填报率100%,收集问题76条,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式管理。二是领导带头“查”。召开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及成员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收集班子问题13条,班子成员问题56条,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是组织督促“查”。发挥组织查处震慑作用,敦促有问题干警主动说明问题。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短信平台等公布顽瘴痼疾政治内容和举报方式,真诚接受社会各界提供问题线索。召开座谈会2次,征集意见建议20条;走进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收集意见建议4条。四是内外并线“查”。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司法局等单位配合协作,通过智能化数据对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从事律师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确保事事有回应。经查,有11名干警家属经商办企业,经核实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坚持靶向治疗,强力整治顽瘴痼疾

    1.紧盯顽瘴痼疾,分类整治。制定6+N类顽瘴痼疾问题整治方案,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列出问题清单,倒排工期,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共梳理出63人76项顽瘴痼疾问题,班子覆盖率100%。一是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6名干警主动补报2018年以来未按规定填报“三个规定”8件,将该8件案件作为必评案件;1名干警主动报告未在工作场所会见当事人;5名院领导存在违反“三个规定”其他情形。涉及此类问题的1人不予处理,3人在民主生活会接受批评帮助,1人在组织生活会接受批评帮助,1人警示谈话,7人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减、假、暂”案件集中排查整治方案,全面清查县法院“减、假、暂”案件87件,我院1名干警主动报告存在违反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但鉴于情节轻微,并整改完成,对其免予处分。三是认真开展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行业、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及禁止性规定整治,通过干警填报、县司法局信息查询、本院案管查询等方式,我院63名干警以及42名退休人员不存在违反上述情形。四是开展检察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整治,对2019年以来开展的23件立案监督案进行自查和评查,12名干警查摆出问题,经过综合研判,11人查是,1人查否;对11名干警不同程度进行处理,其中1人在民主生活会上接受批评帮助,1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3人提醒谈话,4人不予处分。对比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移送案件台账与我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台账,我院不存在“压案不办”、违规互借办案时间的情况;对2019年以来的1611件案件开展自评,重点对89件不构成犯罪不捕、证据不足不捕、证据不足不起诉、撤回起诉案件交叉评查,评查出2件瑕疵案件。五是开展检察机关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清理,共梳理出检察人员配偶、子女11人经商办企业13个,通过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信息比对,同时综合研判,不存在违规情况。六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久访不息”问题整治,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3件,均依法、妥善办结,无“久访不息”情况。1名干警自查填报存在接访中对群众不耐心、发生言语冲突情况,经研判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处理。七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治。2名干警主动报告存在此类问题,1名在民主生活会接受批评帮助,1名在组织生活会接受批评帮助。八是对检察队伍“庸散浮”情况进行整治,32名干警自查报告存在此类问题,1人免予处理,1人提醒谈话,30人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2.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分解中央第十四督导组下沉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每周上报整改情况,逐一销号。目前各项反馈问题都得到了有效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根据全市案件评查第六评查小组反馈意见,对我院2018年以来案件质量评查出的4件瑕疵案件、1件不合格案件,经院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对1名无过错人员不作处理,另4名承办人员中3人作提醒谈话处理,1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制定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对办理的5件涉恶案件全面倒查,经排查,案件均定性准确、无漏罪漏犯,办案过程中发现的3条保护伞线索均已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未发现有违纪违法情形。

    四、抓好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织密防线

    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既突出“当下改”,也注重“长久立”,认真研究管方向、治根本、谋全局的新举措、新机制,探索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堵塞漏洞、精准问责的务实方法,努力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教育整顿常态长效。全院共新制定制度14项,修改、完善制度9项。

    1.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结合检察职能,全面梳理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日常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干警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已有需修改完善的制度和需新制定的制度共23项,根据各部门职责,将建章立制任务分配到相关部门,明确时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制度的性质,综合性制度由党组会讨论通过,业务性制度由检委会讨论通过。

    2.标本兼治堵塞漏洞。坚持立行立改,边改边建。健全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抓住员额检察官“关键岗位”,制定《检察官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检委会讨论案件范围规定》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财权事权监督制约,制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修改完善《请销假考勤制度》《干警目标考核办法》《高级检察官选升制度》等;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引,制定《规范证据不足案件的若干规定》《量刑建议管控办法》《常见不起诉案件指引》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纠正偏差、堵塞漏洞、推进工作。